特别提示:
1.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孙林洁女士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届满,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内孙林洁女士未减持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孙林洁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4,805,680股,持股比例为 1.20%。
2.孙林洁女士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内未减持公司股份,未发生权益变动,未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一、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及实施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孙林洁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截至目前,孙林洁女士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内未减持公司股份,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其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1.减持股份情况
公司董事孙林洁女士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内未减持公司股份。
2.本次减持计划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计划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计划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孙林洁 | 合计持有股份 | 4,805,680 | 1.20% | 4,805,680 | 1.20%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751,420 | 0.19% | 751,420 | 0.19%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4,054,260 | 1.01% | 4,054,260 | 1.01% |
注 2:自公司上市之日起,孙林洁女士累计减持比例为 0.42%。其减持股份来源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
注 3:计算上表股份数量、比例时,总股本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以公司最新披露的数据为准)。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孙林洁女士本次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上述股份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一致,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3.孙林洁女士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孙林洁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