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工会第十八次代表大会即将召开!

汇鼎金融 24-09-16

  中新网辽宁新闻8月30日电(王翕瞳) 30日下午“沈阳市工会第十八次代表大会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在沈阳市政府新闻发布厅召开。沈阳市总工会副主席徐子华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图为发布会现场。 王翕瞳 摄

  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沈阳市工会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经沈阳市委研究决定和辽宁省总工会批准,沈阳市工会第十八次代表大会拟于9月2日至4日召开。

  今年4月17日,沈阳市委批复同意了沈阳市总党组提报的《中共沈阳市总工会党组关于召开沈阳市工会第十八次代表大会的请示》。5月15日,辽宁省总工会批复同意了沈阳市总工会提报的《沈阳市总工会关于召开沈阳市工会第十八次代表大会的请示》。8月17日,沈阳市委常委会专题听取了关于召开沈阳市工会第十八次代表大会有关情况的汇报,沈阳市委主要领导同志对筹备开好市工会十八大、全面谋划和做好未来五年工会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大会期间,沈阳市委主要领导同志还将到会讲话,沈阳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将为全体代表作经济形势报告。

  经过各区县(市)总工会、各产业工会和市工会事务与职工服务中心的共同努力,按照注重向基层倾斜、向一线优秀职工和先进模范人物倾斜,既体现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又体现工会组织的广泛性和代表性的要求,选举产生了出席大会的495名代表。在代表构成中,充分考虑了各方面的比例,其中,工会工作者397名,占80.2%;先进模范人物157名,占31.72%;中共党员406名,占82.02%;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和群众代表89名,占17.98%;少数民族代表65名,占13.13%;女代表232名,占46.87%;非公有制企业及社会组织代表158名,占31.92%;农民工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代表38名,占7.68%;大专以上文化程度477名,占96.36%;基层、先进模范人物和一线职工420名,占84.85%。代表人数和各项比例均符合方案规定要求。

  大会将审议市总工会第十七届委员会报告、财务工作报告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新一届市总工会领导机构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开好这次大会,对于全市工会组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国工会十八大和市委、省总工会的各项部署,团结动员广大职工在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沈阳篇章的新征程上建功立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