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鹏瑞发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被罚款1000元

汇鼎金融 24-03-14

金融界2024年3月1日消息,惠州市鹏瑞发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因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行为,被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交通运输和海洋经济局罚款人民币1000元整(1000元)。

根据公告内容,2024年02月27日21时12分,执法人员在大亚湾区疏港大道路段进行日常稽查,发现惠州市鹏瑞发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使用粤L72147重型自卸货车有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行为。以上事实,有询问笔录、现场笔录、现场照片、历史案件查询结果等证据为证。

惠州市鹏瑞发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构成了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的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二款、《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四条第(二)项,被罚款人民币1000元整(1000元)。

本文源自:金融界

惠州市鹏瑞发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被罚款1000元

作者:天眼君